上回說到,無奈地接了那個表姐的那宗樓宇交易買賣後,我交了給有關同事跟進。
我以為,麻煩的事已經完了。交給同事打理,我就安枕無憂。之後,我還隱約從家母處,聽到阿表姐說我只收她相宜的價錢,她狀甚歡喜。
她,可能歡喜得太早。她,未必知道一個現實。這亦是我最擔心,雙方將會出現的誤會。
所有律師樓的收費,其實有兩項。一,是純粹的「律師費」,即「Profit Costs」。這是律師樓提供專業意見和有關文件準備,和書信來往的費用。這亦是律師賺取的費用。二,就是所謂「實報實銷」的費用,即「Disbursements」。那些費用並不是律師賺取,而是在交易過程中,必須付的費用,例如是郵票費用、交通費用,或一般政府註冊的費用。那全是實報實銷。
我們一向報價,是「Profit costs」加「Disbursements」。而「Disbursements」由於在議價時未必可以全部落實,所以都先以未知的數目來告訴客人。當然,由於是實報實銷的費用,而且也是必須付出的,所以基本上客人一定要支付。而且是非常合理的。
阿表姐,可能真是看過以前那套電影《表姐,您好野》,想法有點「北北地」。
在樓宇賣方,一般的「Disbursements」都是小數目。但有例外。就是當上一手樓契不齊全的時候,我方就要往政府田土廳,逐份逐份遺漏的樓契,影印出來。視乎欠缺的樓契數目多少,少則可以是千多塊,多則可以是五、六千塊以上。
阿表姐的例子,就是要多補五、六千塊以上。
我的下屬,已經一早告訴我這件事。而他亦同時已經告訴阿表姐,有心理準備。並且,簽了同意書,才進行補契手續。
結果,在最後交易當日,先不說要多收「Disbursements」費用,阿表姐晨早來律師樓,又吵又鬧,說為何還未完成交易。但實情,是下午五時才是最後交易時間。急也急不來。
要解釋的,解釋了。我的同事,被煩了一晝。後來同事告訴我,這個人,十分沒禮貌。典型香港使錢大晒的態度。
最後當同事向她拿出律師樓的收費單時,她十分不滿。起初,她黑口黑面,經同事努力詳細解釋後,還是西口西面。
阿表姐,立時致電我的手電。向我提出質詢。
我馬上趕往她們所在的房間。一入之,看到她和她老公,一同西口西面的對著我。
老實說,若對方不是我的親戚,我毫不會理會這點芝麻綠豆的事。我,還是去了。但對方還以為自己是大豪客,連我俾面到了場,都不放在眼內。
我禮貌地,示意阿表姐單獨來我的房間。然後把門關上。
她一坐下,劈頭一句:「那個收費,您話係,就係架啦。您一句就夠架啦。」
她說話時,就好像要用槍指著我個頭,要我飲掉四支X.O.一樣。
我答了一個字:「係。」
論事實,我沒有佔您便宜。您的收費,我夠膽說是最便宜給您的;論人情,我全付了給您,也給了您的父親,當然亦包括我的母親。論態度,我所有下屬,都在整日裏受了您的氣。同事們那筆數,還要我來替您承擔。論面子,我亦全付了給您,以我的地位來解畫,您還在同事們面前當我是二打六。您,過得去嗎?
我答了那個「係」字後。她答說:「係就得囉。」
我,笑笑口。
我再,笑笑口的對她說:「您知唔 知,其實我係好 唔想做您呢單生意?」
「.......」
我繼續,笑笑口地,精挑細選了一大堆聲韻鏗鏘、排比有序、平仄平平,字句幽雅,但兒童不宜的問候語,向她,噴了五分鐘。
她那副德性,一定要被狠狠地,修理一下。
事件完了。她最後也付錢離去了。
當我步出房間時,我的同事忍著笑,問我:「您們剛才在房間做什麼?她離開的時候,再沒有發爛渣,但黑口黑面的呢。」
「她西口西面的來,就讓她西口西面的去。」我說。
再別康橋,再別了表姐。











